胶东在线音讯(记者宪臣通讯员邹新)记者昨日从烟台海关得悉,本月起,海关总署正式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境印刷品及音像制品监管方法》。新方法关于个人自用进境印刷品及音像制品规则了数量约束,在规则数量以内的,海关予以免税验放。
据了解,如单行本发行的图书、报纸、期刊类出版物,每人每次10册(份)以下;单碟(盘)发行的音像制品,每人每次20盘以下;成套发行的图书类出版物,每人每次3套以下;成套发行的音像制品,每人每次3套以下。如超出上述规则,但仍归于合理数量以内的个人自用进境印刷品及音像制品,海关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对超出规则数量的部分予以纳税放行。假如超出了个人带着的合理数量,如个人带着、邮递单行本发行的图书、报纸、期刊类出版物进境,每人每次超越50册(份)的;个人带着、邮递单碟(盘)发行的音像制品进境,每人每次超越100盘的;个人带着、邮递成套发行的图书类出版物、音像制品,每人每次超越10套的,海关将对悉数进境音像印刷品及音像制品依照进口货品依法办理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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